外国语学院关于行政人员参加各种考试监考的管理规定

 

外国语学院关于行政人员参加各种考试监考的管理规定
(2010年1月修订)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行政教辅人员的工作纪律,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更好地为我院的教学与科研做好服务工作,我院就行政教辅人员参加院内外各种考试监考的管理工作做出如下规定。
一、我院行政教辅人员参加院内外各种考试的监考,是我院行政与教辅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涉及到我院与有关部门的合作与联系,需要进行规范化和制度化的管理。
二、我院行政教辅人员凡需在工作时间参加院内外举办的各种考试的监考工作,均由院办负责与院内外有关部门接洽,统一协调安排。
三、各行政教辅办公室负责人须在确保各办公室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与院办协调,安排考试监考的人员,不得因考试监考影响各办公室的工作。
四、任何人不得在工作时间擅自参加考试监考,不得以个人名义与院外部门接洽考试监考事宜,不得以个人名义擅自安排我院行政教辅人员在工作时间参加考试监考。
五、凡行政教辅人员按照上述安排参加考试监考,均为完成我院布置的工作任务,须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履行监考人员的岗位职责,做好监考工作。
六、凡违反上述规定者,须按照学校与我院有关的工作纪律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