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聘外籍教师资质背景、工作要求及待遇标准

 
长聘外籍教师资质背景、工作要求及待遇标准
 
外国语学院长聘外籍教师分为讲席教授、专业教授、语言教师三个类别,各类别资质背景及工作要求如下:
 
一、 讲席教授
1. 资质背景:在本专业领域具有国际公认的较高学术造诣,具有以下至少一项特征:
1) 重要著述或者论文在本专业领域具有权威性影响;
2) 曾任或现任本专业领域权威学术组织或研究机构的主要职务;
3) 曾任或现任本专业领域权威学术刊物主编、副主编或主要撰稿人;
4) 曾获本专业领域权威奖项;
5) 于其他方面具备可与以上特征相匹配的成就。
2. 工作要求:在职期间建议不少于2个月,为本专业建设提供方向性的指导及建议,为专业进一步提升及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要求至少承担以下三项工作:
1) 承担至少1至2门专业课程教学工作;
2) 承担至少2-3名学生论文指导工作;
3) 主讲至少2-3场学术讲座,讲座对象不局限本专业师生,可面向全校师生开放;
4) 指导本专业青年教师科研工作;
5) 积极参与本专业其他教研工作,如推荐优秀学生海外深造、参与学院组织的重要学术研讨会议等。
3. 待遇
1) 薪酬:20000元/月
2) 住房:高端专家公寓或酒店套房
3) 机票:报销往返公务舱机票一次
4) 保险:外籍专家来华保险
 
二、 专业教授
1. 资质背景:在本专业领域具有科研建树的专业教师和学者,具有国际知名大学或对象国重点大学或学术机构副教授或高级讲师及以上职称;
2. 工作要求:在职期间建议不少于一个学期,要求至少承担以下三项工作:
1) 承担至少1至2门专业课程教学工作;
2) 承担至少2-3名学生论文指导工作;
3) 主讲至少1-2场学术讲座,讲座对象不局限本专业师生,可面向全校师生开放;
4) 积极参与本专业其他教研工作,如推荐优秀学生海外深造、参与学院组织的重要学术研讨会议等。
3. 待遇:
1) 薪酬:10000-15000元/月
2) 住房:专家公寓(一居,带独立厨房)
3) 机票:报销往返经济舱机票一次
4) 保险:外籍专家来华保险
 
三、 语言教师
1. 资质背景:
1) 所授语言为教师本人母语;
2) 至少获取学士学位并拥有不少于两年的连续语言教学经验  或  拥有国家认可的语言教学资格证书或获取所教语言的语言类、教育类或师范类硕士及以上学位(近一年内毕业)。
2. 工作要求:在职期间建议不少于一个学期,要求承担以下工作:
1) 承担一定的语言教学工作(参照量:8学时/周写作课程,或12学时/周口语课程);
2) 如确因专业设置限制,不满授课量,可安排参与本专业其他教研工作,如组织文化活动、指导学生参赛等。
3. 待遇:
1) 薪酬:8000-10000元/月
2) 住房:普通公寓(在学院公寓资源不足情况下,可提供相应金额补贴,合并月工资发放)
3) 机票:报销单程经济舱机票一次
4) 保险:外籍专家来华保险